地震災損 減免稅捐三步驟 | 刊登日期:2025-01-22
| 【記者陳應安台南報導】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,嘉義縣大埔鄉、台南市楠西區地震全台有感,民眾若因此造成財產損失,該局將秉持從寬、從速、從簡原則,主動協助及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申報(請)各項稅捐減免。另,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關懷震災民眾,即日起設籍楠西區將暫緩執行至二月廿三日。
南區國稅局進一步說明,個人或營利事業因地震造成財產損失時,記得把握災損減免三步驟,「拍照存證」、「檢附文件」及「申請減免」,並於災害發生後三十日內,報請轄區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相關事宜。詳細可至南區國稅局網站(https://www.ntbsa.gov.tw/)災害損失報備專區查詢、或於上班時間就近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詢問、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八00000三二一。
另,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關懷震災民眾,即日起設籍楠西區將暫緩執行至二月廿三日,為期一個月。其他地區民眾如因本次災情造成經濟困難,無法一次繳清欠款者,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(如戶籍資料、租賃契約書、媒體報導等)或災損狀況照片申請分期繳納,台南分署將秉持「從寬」、「從速」、「從簡」原則受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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